解讀文本:江門市蓬江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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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蓬江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
解讀文本:江門市蓬江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為進一步健全江門市蓬江區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提升救災救助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現代化水平,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害處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近期,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江門市蓬江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蓬江府辦函〔2025〕51號,以下簡稱《預案》)。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2020年11月,區政府印發了《江門市蓬江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江府函〔2020〕12號)。自該《預案》實施以來,有力規范了全區救災救助各項工作。隨著當前面臨的防災減災救災形勢不斷變化,需要對《預案》進行修訂,進一步適應災害救助工作的需求。
(一)適應應急管理發展新要求的需要。黨的二十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防災減災救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對妥善做好災后救助提出明確要求,為全面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必要通過修訂《預案》來貫徹落實。
(二)適應機構改革職能調整的需要。隨著國家、省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市減災委員會相關職能的優化,我區需參照上級要求作相應調整。同時,對照上級預案,需要增加相關成員單位,并且通過修訂預案,對區級層面災害救助的工作機制、職責分工等作相應的調整、充實和完善,進一步強化對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指揮協調。
(三)適應新形勢自然災害救助的需要。為適應防災減災救災一體化的災害應對新模式要求,有必要進一步強化與其他災種專項應急預案的協同銜接,以及與市、鎮(街)應急響應的協調聯動。
二、主要內容
(一)進一步優化響應條件。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的原則,對會商研判可能出現重特大災害損失的,也可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為救災工作爭取寶貴時間。同時結合近年來自然災害影響及我區實際情況等,對涉及死亡(失蹤)、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等響應條件進一步優化完善,實現早響應、早救助。
(二)進一步明確響應程序。明確啟動Ⅰ級響應由區減災委提出啟動建議,報區委、區政府決定,必要時區委、區政府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Ⅱ級響應由區減災委主任決定,啟動Ⅲ、Ⅳ級響應由區減災委副主任決定;啟動、調整、終止應急響應的通知由區減災委名義統一印發。
(三)進一步細化響應措施。進一步細化完善各部門、各層級、各階段的工作措施,例如針對區Ⅰ級應急響應,明確了災情統計、款物下撥、力量投入、群眾安置、秩序恢復、設施搶修等14個方面的具體措施。
(四)進一步完善指揮體系。明確區減災委牽頭抓總、綜合統籌、指導督促作用,明確區減災辦溝通聯絡、政策協調、信息通報等方面的職責任務。參照市減災委員會設置,除現有區減災委成員單位外,新增區委社會工作部、江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蓬江大隊、區科協、有關保險機構等有關單位作為組織指揮體系的一部分,并明確工作職責。
(五)進一步加強協同銜接。新增多災種聯動響應機制,對已啟動區級防汛防旱防風防凍、地震、地質、森林火災等應急響應的,經綜合會商研判災情態勢,按照規定啟動災害救助響應。加強與市、鎮(街)的上下銜接,市對我區啟動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我區要加強會商研判,根據災情發展變化及時調整區級應急響應;鎮(街)啟動Ⅲ級以上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應及時向區減災辦報告。
(六)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規范災情信息報告和發布工作程序、內容范疇、時限要求、報送頻率等,明確相關涉災部門及時向同級減災辦報送災情信息。明確會商研判、預警預報、應急值守、物資準備、實地指導、情況通報等重點環節工作要求。規范過渡期生活救助、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冬春救助各類救助工作要求。
咨詢方式:
聯系科室:江門市蓬江區應急管理局防災減災股
聯系電話:0750-8222881
聯系地址:江門市蓬江區五福一街8號
相關附件: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2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