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文本:《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通告(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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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背景
近年來,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成效顯著,噪聲問題卻日益凸顯。蓬江區聲環境質量總體向好,但局部噪聲投訴舉報居高不下。噪聲投訴量與人口數量密切相關,解決噪聲污染問題還需從噪聲污染敏感性高的人群集聚區管控入手。為建立健全噪聲污染防治管理體系,持續改善聲環境質量,蓬江區組織制定《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通告(試行)》(以下簡稱“《通告》”),劃定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二、文件依據
《通告》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劃定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相關工作的規定。
三、主要內容
《通告》共五方面內容:
(一)定義。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是指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的建筑物為主的區域。
(二)邊界劃定。在環市街、潮連街、白沙街等3個街道及江門市濱江新區啟動區范圍劃定4個片區,后續如因建筑物分類、分布或用地性質等發生變化,由區政府根據管理要求進行動態調整。
(三)管理規定。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噪聲限值按照所處聲環境功能區標準執行,在區域內從事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四)明確《通告》的解釋權。
(五)明確《通告》的實施期限。
四、編制亮點
目前國家、廣東省對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定暫無相關技術標準,蓬江區參考首批試點城市的劃定方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聲環境質量標準》等文件為指導,基于噪聲敏感建筑物布局,結合聲環境功能區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整合相鄰區域,利用道路、河流、溝壑、綠地等明顯的地理信息物對外延邊界進行優化,確定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五、注意事項
(一)《通告》由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負責解釋。
(二)《通告》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有效期3年。
音頻解讀:http://www.0538cf.com/zwgk/zcfg/zcjd/content/post_3255127.html
圖解:http://www.0538cf.com/zwgk/zcfg/zcjd/content/post_3255126.html
政策原文:http://www.0538cf.com/zwgk/zcfg/zfgfxwj/content/post_3255124.html
解讀: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股
咨詢方式:0750-3291950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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