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門市蓬江區2021年度流域面積50km2以下河道管理范圍劃定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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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以及廣東省、江門市對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的相關要求,經現場勘測并結合轄區河流實際岸線狀況等綜合因素,蓬江區完成了9條流域面積50km2以下河道管理范圍劃定工作。現將成果公告如下:
一、劃界范圍
河流劃界范圍:泥海水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10.44公里,天鄉水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11.50公里、桐井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10.38公里、丹灶水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4.21公里、杜阮北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5.33公里,杜阮南河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4.78公里、杜阮木朗支流北支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4.29公里、龍榜至松園排洪渠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1.75公里,杜阮河舊出口河道管理范圍劃界全長0.72公里。
二、劃界標準
河流管理范圍劃界標準: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區,兩岸堤防及護堤地;無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圍根據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洪水位確定,具體劃定參考多年平均淹沒水位線綜合考慮。
三、劃界成果
經現場勘測,按照劃界標準,參考歷史最高洪水位,結合河道實際岸線狀況等綜合因素,形成了蓬江區9條流域面積50km2以下河道管理范圍劃定工作成果圖,有關節點坐標請到蓬江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實名查閱。
四、河道管理
禁止違法占用河道臨水控制線之間的行洪通道。因建設需要占用的,應當按照權屬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從事可能危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建設或經營活動,違者依法從嚴查處。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下列活動:
(一)建設房屋等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
(二)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三)在行洪河道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桿作物;
(四)設置攔河漁具;
(五)棄置、堆放礦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和其他阻礙行洪或者污染水體的物體;
(六)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在堤防和護堤地,禁止建房、放牧、開渠、打井、挖窖、葬墳、曬糧、存放與防汛搶險無關的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
河道管理單位:蓬江區天沙河管理處、各屬地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五、公示意見反饋時間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蓬江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提出寶貴意見。
書面意見請郵寄至:蓬江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地址:江門市蓬江區宏達路11號)水利股
聯系人:梁國林
聯系電話:0750-8226250
電子郵箱:pjqnyj@jiangmen.gov.cn
附件:蓬江區9條流域面積50km2以下河道管理范圍劃定工作成果圖(泥海水、天鄉水、桐井河、丹灶水、杜阮北河、杜阮南河、杜阮木朗支流北支、龍榜至松園排洪渠、杜阮河舊出口)
相關附件: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2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