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2年8月31日在江門市蓬江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
江門市蓬江區審計局局長 陳子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2021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審計法規定和區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區審計局組織對2021年度區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區各部門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認真執行區十屆人大六次會議有關決議,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比蝿?,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社會實現平穩健康發展。
——財政政策針對性和有效性不斷增強。抓好收入組織管理,努力挖潛增收,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3.38%。利用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22億元撬動有效投資,保障重點項目建設。
——常態化疫情防控和保障民生有力有效。區級壓減一般性支出和盤活存量資金1.01億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穩”“六?!惫ぷ?。全區民生投入30.54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71.6%,促進各項民生政策落實。
——推動財政改革提質增效。出臺《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方案》,構建事前、事中、事后預算績效管理閉環。建立直達資金常態化管理機制,強化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控,推動直達資金及時支付到位和落地見效。
——全流程推進審計整改監督跟蹤。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共審計165個單位(次),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3,798.74萬元。建立整改監督“掛銷號”制度,強化審計整改工作。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相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按項逐條跟蹤落實整改,成效顯著。據統計,截至2022年7月底,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79條問題,已整改到位74條,整改完成率93.67%,整改金額5.45億元,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24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區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審計了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2021年,區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62.04億元,總支出58.60億元,結轉結余3.44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80.05億元,總支出79.98億元,結轉結余671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1.19億元,總支出1.18億元,結轉結余62萬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總收入77.99億元,總支出80.99億元,滾存結余25.59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要求,積極落實“六穩”“六保”任務,2021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情況良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1.一般公共預算方面
?。?)16個單位2021年收到10萬以上且使用率低于50%的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共有24項,涉及未使用金額3,369.60萬元。
(2)68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4,700.88萬元未按規定在30日內分解下達到用款單位。
?。?)政府購買服務不規范。一是2個部門以勞務派遣方式用工,超范圍實施政府購買服務,涉及金額165.71萬元。二是5個單位簽訂的7份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未約定驗收和爭議處理等條款,涉及金額483.41萬元。
2.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方面
(1)4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進銷存與醫保報銷數量不符,涉及金額55.12萬元。
?。?)部分參保人社保待遇未及時支付到位,涉及金額76.75萬元。
(二)區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審計了9個區級一級預算單位及18家所屬單位2021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單位繼續深化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加強預算績效管理,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1.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1個部門未按上級要求落實“路長制”工作,未對已超過檢查周期的四座橋梁進行檢查。1個部門對4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村)日常維護工作指導不到位,未向社會公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個部門未建立重大文物定期檢查和定期報告制度。
2.違規決策。4個部門的部分重大事項未經集體討論決定。1個部門“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決策標準與其黨組工作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相沖突。
3.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1個部門擴大范圍向事業編制人員發放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4.03萬元,超范圍發放誤餐費3.81萬元。1個部門和1家所屬單位公務用車使用登記不規范。1個部門超范圍發放高溫津貼9.68萬元,未經審批使用公務用車,4家所屬單位公務用車制度不完善。
4.財政財務管理不規范。1個部門和6家所屬單位存量資金575.71萬元未上繳財政;1個部門在手續不齊的情況下發放補助404萬元;1家所屬單位收入未登記入賬122.52萬元;1家所屬單位未按規定確認收入成本及繳納稅費,涉及金額2,441.84萬元;1家所屬單位固定資產賬實不符,涉及金額44.88萬元;1個部門和2家所屬單位大額支出現金86.67萬元。1個部門采購項目虛假比價,涉及金額8萬元;污水處理費354.22萬元執收不到位。1個部門對涉農專項資金20.3萬元監管不力;專項資金19.4萬元未發揮使用效益;以撥代支專項資金9萬元;將部分應當由政府直接履職的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涉及金額24.92萬元。3個部門及1家所屬單位10份服務合同未約定驗收要求等條款,涉及金額201.12萬元。2個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驗收不規范,涉及金額161.33萬元。2個部門無政府采購預算采購貨物,涉及金額19.68萬元。1個部門無預算支出培訓費12.70萬元。
5.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不善。1個部門1項工程交工驗收把關不嚴,施工方虛報工程量9.16萬元;1項工程結算資料未及時送財政審核,涉及金額2,542.68萬元。1個部門2項工程未辦理財務竣工決算,涉及金額2,455.91萬元;1項工程未辦理竣工驗收已投入使用,涉及金額367萬元;1家所屬單位在工程設計圖紙直接指定品牌供應商,涉及金額4.7萬元。
6.內部管理不到位。1個部門和2家所屬單位飯堂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2家所屬單位未簽訂業務合同,涉及金額3,261.74萬元;2家所屬單位不相容財務崗位未分離。1個部門所屬單位倉庫管理混亂,倉庫存放私人工程物料、部分工程材料賬實不符和白單出庫、大量舊材料未及時處置。
7.工會經費管理不合規。2個部門部分工會經費支出未經工會主席審批,涉及金額4.05萬元。1個部門和2家所屬單位工會未建立財務報銷、資產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1個部門工會財務制度與上級文件規定相違背。
8.其他方面。1個部門未督促當事人及時上繳行政處罰罰款27.25萬元,超期審批行政許可決定101項。1個部門行政處罰罰款4.74萬元未執收,超時執收行政處罰罰款64.46萬元,無法定依據自行增加行政處罰種類。1個部門3項文物監管保護不到位,13項行政許可事項未公示或未按期公示。1個部門未公開區屬國有企業有關信息,部門預算信息公開不準確,檔案館建設專項資金績效目標未細化。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審計了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電子警察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政策落實情況、中央直達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單位能較好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一是1個醫療機構未將非免疫規劃疫苗的疫苗持有人信息進行公開。二是1個醫療機構部分冷鏈設施設備檢查記錄無登記檢查人員姓名,1個醫療機構部分冷鏈設備溫度記錄缺失且亂堆放雜物。
(二)電子警察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政策落實方面
一是部分電子警察設備長期處于停用狀態,影響執法效能。二是未在平臺上對不符合執法取證標準的電子警察設備進行停用。
(三)中央直達資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實方面
一是1個部門對資料審核不嚴,重復發放就業補助0.15萬元。二是2個部門管理不到位導致直達資金系統數據錄入錯誤,涉及金額2.9萬元。
三、重點民生等專項審計情況
(一)美麗鄉村建設審計情況
審計了2019至2020年度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相關政策和資金使用推進落實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相關部門單位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目標任務,切實提升區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水平。發現的主要問題:
1.工程建設方面。一是6個鎮街28項“三清三拆三整治”工程、3個鎮6項農村公廁工程多支付施工方工程款33.39萬元。二是2個鎮街16項“三清三拆三整治”工程、1個鎮5項農村公廁工程、2個鎮4條農村公路工程由無資質條件的個人或單位施工,涉及金額651.57萬元。三是3個鎮4項農村公廁工程虛增工程量多結算3.07萬元。四是3個鎮9座農村公廁未按規定標準設計建設。
2.管理維護方面。一是6個鎮街缺乏完善的常態化管理機制,溪河淤泥漂浮物未清理、危房未拆除、“三線”亂搭亂接等影響村容村貌的問題依然存在。二是1個鎮2條農村公路11棵樹木被移植到私企、交通安全設施被拆除,涉及金額121.67萬元。三是3個鎮8座農村公廁存在廁所門被盜、無障礙扶手被拆除等情況。四是2個鎮2座旅游公廁存在天花墻皮剝落、墻面開裂等情況。五是2個鎮3座農村污水處理站未公示出水水質標準、責任人等信息。
(二)基礎教育投入審計情況
審計了2020至2021年基礎教育投入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相關部門單位深入貫徹黨中央關于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的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教育領域改革創新,穩步推進蓬江區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未及時發放義務教育階段困難學生資助資金,涉及金額8.9萬元。二是1個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未與住宅小區首期建設項目同步竣工驗收。三是1個建設工程未組織竣工驗收已投入使用。四是4所小學2020-2021年未安排聽課評課教學視導工作。五是2名教研員教學工作經歷未達到6年以上教學經驗要求。
(三)基層治理經費審計情況
審計了2021年全區基層治理經費使用情況,重點關注3個鎮街的村(社區)辦公經費、黨組織服務群眾經費、黨建陣地建設工程項目。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單位能貫徹落實中央以及省、市、區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工作部署,保障基層治理經費投入,逐步加強資金使用監控跟蹤,推動基層治理工作順利開展。發現的主要問題:
1.有5個鎮街59個村(社區)“村(社區)辦公經費”使用率低于50%、5個鎮街73個村(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經費”使用率低于50%。6個鎮街兩項資金結余達1,634.15萬元。
2.黨建陣地建設工程管理不規范。一是1個鎮街1項工程未辦理竣工驗收即投入使用,涉及金額45.02萬元。二是2個鎮街2項工程驗收工作流于形式,涉及金額114.41萬元。三是2個鎮街3項工程虛增工程量,涉及金額8.70萬元。四是1個鎮街1項工程未及時組織竣工結算,涉及金額83.84萬元。
四、國資國企審計情況
(一)區屬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審計了江門市濱江建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廣東珠西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江門市先進制造業江沙示范園區投資有限公司等3戶區屬一級國有企業和43戶所屬企業2018至2020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上述區屬國有企業能逐步完善內控機制,促進國有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重大經濟事項決策不合理。2戶企業和1戶所屬企業部分重大事項未經集體決策。1戶企業和1戶所屬企業部分決策程序倒置。1戶企業投資項目決策不合理,涉及金額160萬元;投資項目決策調研工作不充分,簽訂的個別條款未能實現;部分制度未及時向區國資局報備。1戶企業部分會議紀要、會議決議缺乏會議記錄支撐;未經區國資局審批出租廠房。1戶企業工資預算調增事項未上報區國資局審批。
2.業務經營管理不善。1戶企業1個項目長期未實施造成用地閑置,已支付租金及賠償金2,184.31萬元;1戶所屬企業物業未公開招租。1戶企業非法占用土地被罰款284.49萬元;未經審批出租房屋且未收取租金及水電費13.61萬元;3塊臨時土地監管不到位導致租戶違規建設建(構)筑物,涉及面積3.05萬平方米。2戶企業及1戶所屬企業應收未收租金278.88萬元。1戶企業及4戶所屬企業188.94畝土地、1,338.75平方米房產被無償占用。1戶企業及2戶所屬企業未盤活閑置土地87.79畝。2戶企業及4戶所屬企業未盤活閑置房產2.24萬平方米。1戶企業未及時調整項目投資計劃造成用地閑置,已支付租金35.64萬元;土地未辦理產權證書。2戶企業未制定年度投融資計劃,未經比價向銀行貸款13.41億元。
3.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不規范。1戶企業年度預算未經區國資局審批;大額現金提現且未寫明具體用途,涉及金額144.76萬元。2戶企業支出審批手續不完備,開支依據不充分,涉及金額3,131.21萬元;大額現金支出134.27萬元。1戶企業未收回代墊項目公司水費28.10萬元。
4.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不到位。1戶企業加油卡沒有專人管理,部分加油卡去向不明。2戶企業及4戶所屬企業業務招待費支出依據不充分,涉及金額21.85萬元。1戶企業未嚴格執行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5.內部管理不嚴。1戶企業所屬企業部分車輛無償提供給其他單位使用。1戶企業風控審計部未配置專職內審人員且未能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2戶企業未按照規定制定內部規章制度。
(二)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審計了全區一級預算單位和所屬單位、各鎮街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區有關部門單位積極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不斷提升資產管理水平和使用績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資產被占用。4個單位6項土地存在被他人占用、擅自搭建建筑物等情況。1個部門1處物業被他人占用且用于出租,涉及面積129平方米;2家所屬單位2處公房被他人占用,涉及面積143.40平方米。
2.部分資產長期閑置。1個部門房產未辦理產權證書且部分閑置,涉及面積2,664平方米。1個部門2處物業長期閑置,涉及面積118.11平方米;1家所屬單位停辦企業資產長期閑置。
3.部分資產收益未上繳。3個鎮街股權收益414.75萬元未上繳區財政。3個單位和9家所屬單位物業出租租金收入528.68萬元未上繳區財政。
4.違規出租資產。1個部門和1家所屬單位7處物業未按規定公開招租,涉及面積470.14平方米;3家所屬單位4處公房被租戶違規加價轉租。1個部門所屬單位未經審批、評估,長期低價出租場地,涉及金額15.24萬元。
五、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事項情況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區審計局共出具審計移送處理書8份,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35條,移送金額8,467萬元,涉及人員86人。截至目前,已處理45人。主要表現為以重大舞弊行為騙取醫?;鸷脱a貼,偽造申報材料騙取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巧立名目濫發獎金,套取公款私設小金庫,虛報工程造價等。
六、審計建議
(一)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提高財政支持和保障能力。加強財政資源統籌,進一步統籌盤活存量資金,切實兜牢“三?!钡拙€。壓實各部門單位主體責任,強化預算約束力,增強預算執行的時效性和規范性,深入貫徹落實過緊日子思想,嚴控一般性支出。職能部門要主動擔當作為,開展常態化監督和指導,促進各部門單位規范化管理。
(二)提高執行力,確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提高政治站位,逐條逐項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強化政策執行監管和考核評價,積極推動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決策部署落實落地,切實提升重大政策實施效果,做到惠企利民。
(三)加強民生資金管理,規范工程項目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和支出監管力度,科學合理配置資源,保障民生領域重點支出和剛性支出。提高工程項目規范化管理水平,做好關鍵部位、環節的監控,嚴格項目驗收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加強日常管護工作。
(四)加強國有資產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各企業加強內部制度建設,強化投融資項目各環節的管理控制,加大低效閑置資產整合盤活力度,確保實現預期目標。各部門單位夯實國有資產管理主體責任,切實用好管好資產,實施跟蹤問效,提升管理效能。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涉嫌違紀違法線索,已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下一步,區審計局將加強跟蹤督促,區人民政府將按有關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今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做好各項審計工作意義重大。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自覺接受區人大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報告完畢,請予審議。
相關附件: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2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