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中心學校、區直幼兒園: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完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的通知》(粵財教﹝2016﹞22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規﹝2021﹞1號)的精神,為做好2025年秋季學期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接受學前教育,促進學前教育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資金資助對象為在經我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含公辦性質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幼兒班就讀的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3-6歲常住人口家庭經濟困難學前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幼兒園資助根據《廣東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助﹝2023﹞2號)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等級認定為特別困難、比較困難和一般困難的學生才符合資格申請。
二、學前教育資助標準
我區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即每學期為500元),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保教和生活費用。
三、學前教育資助資金辦理工作流程
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申請、評審、資助資金發放等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實行家長(監護人)申請,幼兒園核實、認定、公示,幼兒園發放資助資金工作機制,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具體流程如下:
(一)成立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各幼兒園應成立以園長為組長,資助管理工作人員、班主任等相關老師為組員的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認定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
(二)發動宣傳
各幼兒園通過召開家長會、張貼公告欄、書面通知、致家長一封信等途徑發布學前教育資助有關政策(包括補助條件和申請程序等),向全體在園幼兒家長發出《關于幼兒園資助政策宣傳的一封信》(附件4)。
(三)組織申請
幼兒園組織本園符合資助條件的幼兒(監護人)在規定時間(一般為開學后15日內)內進行自愿申請,如實填寫《廣東省學前教育兒童資助申請表》(附件1的附表1)和《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并提交相關佐證材料,所提交的佐證材料可參考《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分析表》(附件3)。
(四)幼兒園組織評審
幼兒園收到申請后,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規﹝2021﹞1號)、《廣東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助﹝2023﹞2號)文件要求,幼兒園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幼兒(監護人)提交的佐證材料、《廣東省學前教育兒童資助申請表》、《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結合《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分析表》,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幼兒資格進行評審核定并做好記錄,確保提交的資料完整、真實、有效。
(五)名單公示
將符合申請學前教育資助資格的幼兒名單登記造冊,填寫《2025年秋季學期學前教育資助公示名單》(附件1的附表2),在幼兒園宣傳公告位置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并對公示情況拍照存檔。
(六)資料上交及錄入系統
經公示無異議后,幼兒園將申報資料報送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核,上交的資料清單如下:
1.《廣東省學前教育資助申請表》(附件1的附表1),紙質版(一式兩份)。
2.《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紙質版(一式兩份)。
3.《2025年秋季學期學前教育資助公示名單》(附件1的附表2),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
4.《蓬江區2025年秋季學期學前資助金發放信息一覽表》(附件1的附表3),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
5.佐證材料復印件,一式兩份。
每年秋季學期已做困難認定并符合要求的學生,次年春季學期只需提交《廣東省學前教育資助申請表》。
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幼兒園上報材料復核后,將確認的資助名單通知幼兒園,幼兒園要在9月30日前把幼兒的資助信息錄入到全國學生資助數字化平臺(網址:https://pt.xszz.edu.cn/#/login),并在2月底前對系統里沒申請資助的特殊群體學生原因進行說明。
(七)資金發放
資助資金的發放,原則上通過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發放。請各幼兒園提供申請幼兒或其中一名監護人的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信息(包括戶名、賬號、開戶銀行),所提供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需已經激活,填寫《蓬江區2025年秋季學期學前資助金發放信息一覽表》(附件1的附表3)。資助資金發放后,由幼兒監護人在學前教育資助金簽領表上用黑色簽字筆簽名(附件1的附表4),并上交到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八)資料存檔
各幼兒園按學期整理資助材料,建立受助幼兒信息檔案,相關材料包括資助申請相關表格、有關佐證材料復印件、公示材料、管理制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等,具體參考《2017年學前教育資助工作檔案管理意見》,我局將安排相關資助工作人員到園抽檢。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幼兒園高度重視,務必采取多種形式落實資助政策的宣傳、公開評審程序和評審結果,確保學前教育資助工作順利實施,確保資助不漏一人。審核嚴格把關,安排專人負責本園幼兒資助工作的跟進,按照本通知組織符合條件的幼兒(監護人)申報相關補助。
(二)請各幼兒園按本通知“三(六)資料上交及錄入系統”的1至5項順序整理申報材料,并于2025年9月25日前報送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資料發送到郵箱15240289@qq.com。
(三)為方便工作請加入學前教育資助QQ群,QQ群號碼為:466549913,微信群請加李老師微信13226932109。
附件:1. 蓬江區學前教育資助相關表格
2. 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3. 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分析表
4. 關于幼兒園資助政策宣傳的一封信
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
2025年8月25日
(聯系人:朱世巧,聯系電話:8220148)
相關附件:
附件1 蓬江區學前教育資助相關表格.xls
附件2 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docx
附件3 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分析表.xls
附件4 關于幼兒園資助政策宣傳的一封信.docx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2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