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下達2024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
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江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下達2024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江財建〔2024〕18號),現將調整的2024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120.76萬元下達給你局,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資金專項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支出,資金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列“2210110 保障性租賃住房”,請根據支出性質與實際用途列支相應的經濟分類科目。
二、請嚴格按照《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9〕31 號)要求,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三、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發揮財政資金預期效益。
附件:江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下達2024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江財建〔2024〕18號)
江門市蓬江區財政局
2024年3月13日
相關附件: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2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