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復核)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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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
現將《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復核)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函〔2025〕13號)轉發給你們(以下稱《通知》),請按照文件要求積極發動企業申報。
一、申報方式
今年的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復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企業不需提交紙質材料,只需按屬地原則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進行線上申報,并根據對應佐證材料清單制作目錄,按順序制成一個PDF 文件上傳。根據有關要求,申報企業的年度審計報告需在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并賦碼。
二、申報時間
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24日,上傳相關佐證材料應包括近三年完稅證明、主導產品所屬領域說明以及信用報告。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5日,上傳相關佐證材料應包括近三年完稅證明、六基佐證材料以及信用報告。
以上信用報告均包括“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信用中國”查詢結果。
根據《通知》要求,今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復核)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各僅開展一次,請各鎮(街)組織企業于截止日前盡早提交申報材料。
三、工作要求
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規定,企業應先被評價為創新型中小企業后才能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符合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要求的可同時申報,參加復核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非必須具備創新型中小企業資質。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工信規字〔2024〕5號)要求(附件2),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需滿足直通條件或評價得分達到70分以上。
為推動蓬江區完成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小巨人”任務指標,現下達2025 年各鎮(街)的任務指標(附件4)。同時,請各鎮(街)相關部門務必通知2022年認定的創新型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包括2019年復核部分)開展復核工作,及時將復核材料提交系統。
附件:1、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復核)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工作的通知
2、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3、蓬江區優質中小企業參考表
4、2025年蓬江區各鎮(街)專精特新培育工作目標
江門市蓬江區經濟促進局
2025年3月19日
(聯系人:程序,聯系電話:3833334)
相關附件: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23號 
